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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2019年12月15日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《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《規定》的第五章對網絡行業組織(如互聯網協會、電子商務協會等)也進行了明確要求。
下面,我們對《規定》第五章“網絡行業組織”的內容進行解讀。
《規定》第五章“網絡行業組織”,共四條(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九條)。
作者:河南成務律師事務所 鄭州市委網信辦網絡管理執法處
責任編輯: 黃冠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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